2016年6月,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袁伍常家属的诉讼请求。法院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
鉴于各被告的犯罪情节及退赔情况,衢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,对吴某处以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25万元;其他三名被告被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,均并处罚金。
《中国制造日|“雷火神山”和它们的硬核“朋友”》一个细节是,王素毅曾因检举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,2016年3月获重大立功奖励一次。减刑后,1961年6月出生的王素毅,将在76岁时出狱。
相关报道




